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面做好我县药品安全工作,根据《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各单位职能及工作需要,特建立本机制,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部署,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处置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陈 敏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董 海 明 县政府办主任
多吉白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桑 杰 塔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平措扎西 县公安局政委
米 玛 朗杰学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巨 冰 岗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巴桑平措 吉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其米顿珠 江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施 刚 杰德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索朗多吉 克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旦增罗布 昌果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田 晨 东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陈 刚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次仁白珍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白玛多吉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巴桑次仁 县发改委主任
普布次仁 县司法局局长
尼 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丽 县商务局局长
西 洛 县卫健委主任
张 铄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 多 智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洛桑加参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扎西达瓦 县电视台台长
贡觉旦增 县邮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地方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多吉白觉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县委宣传部
1.负责全县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开展药品安全新闻宣传;
2.负责药品安全舆论引导工作;
3.负责药品安全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4.配合药品安全有关部门开展网络举报和谣言治理等工作。
(二)县委政法委
1.牵头推动完善有关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政策;
2.督促推动重大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工作;
3.组织在全县平安建设考评中开展药品安全考核评价工作。
(三)县人民法院
负责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等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办理暴力抗法案件;建立完善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四)县人民检察院
负责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等涉及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立案监督、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以及对相关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办理药品安全领域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办理暴力抗法案件;建立完善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五)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库)
1.组织推进药品安全重要领域改革;
2.支持医药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医药产业项目予以支持;
3.推动药品生产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提升质量品牌管理;
4.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藏医企业工业运行态势分析和安全监管工作;
5.配合市发改委,协调对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保障应急药品供应;
6.鼓励指导国有企业参与医药行业重组并购,参与创新研发。
(六)县公安局
1.组织指导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协调指导重大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侦办工作;
2.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指导监督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办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药品安全犯罪案件。
(七)县司法局
1.承办申请贡嘎县裁决的药品安全行政复议案件;
2.指导有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开展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
3.应由当事人委托律师等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支持药品监督管理队伍建设,推动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快药品监管人才引进,提高药品专业化监管能力。
(九)县商务局
1.配合开展药品追溯体系互联互通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药品追溯标准化、认证认可工作;
3.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的规划及指引。
(十)县卫生健康委
1.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药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及标准宣传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建立药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机制;
3.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自治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4.参与重大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协调医疗救治工作;
5.指导疫苗冷链建设,健全疫苗配送体系,推进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疫苗质量分析、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指导意见;提高预防接种普及性,保障偏远、交通不便群众接种需求;
6.配合相关部门对医疗机构的药品开展监督检查,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十一)县应急管理局
1.协助拟定全县药品安全管理政策,指导编制贡嘎县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2.指导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及预案应急演练工作;
3.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妥善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十二)县市场监管局
1.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3.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4.推动建立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药品安全追溯体系;
5.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
6.承担药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疫苗安全监管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药品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药品监管工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8.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
9.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10.建立完善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11.推动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12.指导各乡(镇)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县电视台
负责药品安全宣传工作中广播电视机构的相关管理协调工作。
(十四)县医疗保障局
负责制定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定
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做好医保基金支付结算工作。
(十五)县邮政管理局
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县递寄品牌企业的药品递寄监管。
除上述职责外,各成员单位还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把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摆在重要和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亲自落实、亲自督导、亲自检查,监管执法人员坚持严查细查、跟踪问效、真督实改。
(二)强化执法检查。注重执法检查,确保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取得实效。在执法上以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主线,提高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行业作为,减少和杜绝违法现象,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和要求,倒逼药品行业市场经营主体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守好安全底线。
(三)强化督导问责。按照“谁行权、谁担责”的要求,执法人员要严格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不得重形式、走过场,切实担负起执法检查责任。对于工作不重视、玩忽职守,甚至发生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贡嘎县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
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